2016年4月1日 星期五

七年


剛剛走在公館路上被毓嘉發現,他迎面走來笑著跟我打招呼才回神。

平時自己一個人在路上漫步,若沒拿著手機,未戴耳機,我甚麼都不會想,專心走路,周遭全是與我無關的流動的風景。

毓嘉問我要去哪?

因為太常看到他突然不知道要說甚麼。

呆滯了幾秒才想起說自己要去拿送修的手錶。

剛下班的毓嘉背著包包要回宜蘭,他看起來好累,遠離這座躁鬱之城是放假時的最佳選擇。

這錶是前男友送過我最貴重的禮物,我們在一起七年的紀念。他也有一隻一模一樣的錶。

因為我滿常戴,不小心沾了水氣,最近決定乾脆花一筆錢讓鐘錶師父仔細維修保養。

我沒有戴其他首飾的習慣,這隻錶常是我身上最貴重的單品,相當於一個社會新鮮人一個月的薪水,但對我而言最大意義是--我曾被如此深愛過。

我時常戴著,為了提醒自己不要忘記這件事,畢竟人太善於遺忘了。

這是七年愛的重量。

分開後常有人問,會傷心嗎?會後悔嗎?會遺憾嗎?會捨不得嗎?

已經不會了,分開三年後的現在,我對他只有無盡的愛與思念,還有最深重的感謝⋯⋯

天長地久有時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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