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28日 星期二

職業作家之事?

「以他所謂以字換錢的標準他是賣得過Peter Su嗎」--Grace Tsui

說得太好了,但我想以台灣的市場規模,作家能否成為一個職業就已經是一個問號?然後我不知道所謂「正職工作加寫作收入」是否優渥,因為要看你比較的對象,當然我相信王定國一定是滿優渥的(?)我認識的所有一邊工作一邊寫自己想寫的東西的朋友們,幾乎都滿累的,畢竟所有工作(不管你多熱愛)都會損耗你。

我之前有一陣子比較少在臉書上寫東西,就有朋友來問,我說沒為甚麼啊因為下了班就只想倒床大睡,而且那時當救火隊答應幫忙寫一份稿,下班後寫,寫了三天我簡直快吐了--我超敬佩所有一邊工作還能出版自己作品的朋友,寫專欄/各式各樣委託的稿件不算,因為那也算工作,寫作最吸引人的地方(以及初衷)不就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嗎?誰會先想賣不賣錢這件事啊?這種寫作者我不認識,有誰認識的話請幫忙引薦一下,我想看他寫出了甚麼厲害會賣錢的東西(我相信自己有市場的眼光)。我記得九把刀也說過他就是喜歡說故事。

原文中提到的村上春樹不是也說過讀者就是他的獎(這梗我用過了,但下面有新的); 喬治.桑德斯則說:

「如果有十個讀者,我們假設這其中有兩個,是我永遠都勾不著的。他們永遠不會對我作品感興趣。再比方說,這其中有三個我已經勾著了,也許勾著四個。如果我的作品裡有種什麼東西,能使得第五、第六、第七個人都轉過頭來看一眼,我就很想知道這種東西到底是什麼。我無法改變我這個人,也無法改變我做的事,有些讀者可能覺得我前幾本書並不那麼引人入勝,但也許有這麼一種方法,可以使我影響到這一部分忠實的好讀者。所以我這次想要編個大點兒的籃子,足夠容納他們所有人」

作家寫的稿子能否賣錢絕不可能是作家要想的事--不然我們要編輯、企劃、行銷……乃至於出版社和通路所有從業人員幹嘛啊?

雖然台灣的環境根本養了不了幾個作家,作家在台灣根本不能稱得上是一個職業,但真要談成為職業作家最重要的事為何,目前我最喜歡桑德斯說的這一段話,無論你寫甚麼,放諸四海皆能容。

Zen大洋洋灑灑寫了五十篇成為職業作家之事,但我相信當紅的Peter Su應該沒做到幾件--不--是根本沒這個必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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